
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通過市府核發許可。(經發局提供)
營業已30年的台中市大甲區蔣公路觀光夜市,台中市政府已核准其設置許可,讓該夜市取
得合法地位,台中市觀光夜市再添生力軍。
經發局表示,蔣公路觀光夜市已營業30年之久,過去並未由市府列管,而是夜市攤販協會
自主自律管理。市府於105年6月21日公布施行「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」後
,既存的攤販集中區必須在3年內提出設置申請,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提出申請後,經發局
昨天通過核准6年經營許可期,自今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。
經發局指出,通過自治條例審核的攤販集中區,符合交通停車規劃、食品安全檢查、環境
維護、消防公安檢查等項目,提供民眾更安全的購物環境;另外,在道路上營業的攤販集中
區若沒有經營許可,警察局可依照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開單,取得經營許可後就沒有此問題。
蔣公路觀光夜市共68攤,以特色小吃為主,其中,「廟口蚵仔煎」與「正兄弟當歸鴨肉麵線」
去年在「四大觀光夜市2017美食PK票選」活動,分別榮獲「創意組」與「傳統組」第1名。
而在蔣公路觀光夜市加入後,台中市已有10處攤販集中區符合自治條例規範,其餘包括逢甲
觀光夜市、中華路夜市、華美黃昏市場等。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3215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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